主要内容
☆ 课程特色
☆ 讲师特征
☆ 课程背景
经两年起草、四次审议,新《劳动合同法》已于2007年6月29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将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与《劳动法》相比,新法在劳动合同管理规范上做出了一系列调整。重大调整涉及集体合同效力规定、劳务派遣、经济性补偿等。面对新法的调整,企业在管理上应做哪些改变,应采取哪些措施以减少新法带来的各种风险及纠纷?人力资源管理者应如何调整思路,如何在选育用留四个环节上贯彻新法,提高员工管理水平?随着新法颁布的日趋临近,这种种问题已成为众多企业经营者、人力资源工作者和各级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关注的重点。
正所谓民心顺则国运兴。企业也如此,处理好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关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重要基础和必要手段。
☆ 参加人员
各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总监、人事主管、薪酬专员、绩效主管、培训经理、培训主管、培训师、招聘主管,企业法律顾问,劳资、工会、行政及各部门经理、主管等相关人员参加。
☆ 课程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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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课程大纲
一、《劳动合同法》主要调整条款的解析
★ 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限与无固定期限合同订立条件的变化
★ 劳动合同的效力、用人单位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新条件
★ 用人单位出资培训、竞业限制与违约金的新规定
★ 人事外包及劳务派遣的运用与限制
★ 经济补偿金支付的条件
★ 规章制度的生效及制定程序的变化
★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员工、裁减员工的规定
★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约定条款和免责条款
★ 违法行为惩罚标准及仲裁诉讼选择条款的变化
★ 工会等民主力量的限制
二、新法对企业的影响及企业面临的风险
★ 企业用工模式的影响
★ 新旧劳动合同的整改及签订
★ 对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影响
★ 劳动争议内容的新特点
★ 劳动关系管理难度的加大
☆ 授课讲师
梁 先生
法学硕士,著名劳动法与员工关系管理专家,师从我国著名劳动法学家、《劳动合同法》起草组组长常凯教授。中华英才网专家团成员;北京劳动仲裁网首席律师、合伙人。
自2002年起专门从事劳动争议诉讼及劳动法律研究工作,处理各类劳动纠纷案件近700件(包括个人、企业),涉及北京、天津、浙江、江苏、上海、广东、广西、山东、四川、重庆、湖南、湖北、福建、海南、辽南、云南、江西等地,对各地劳动地方法规有较深的了解,对劳动法有很深的理论研究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并被邀参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审理司法解释》的起草工作,受聘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被多家公司聘请为常年法律顾问或劳动法专业顾问。并长期受邀作为讲师,对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从业者进行劳动法培训。受湖南省人事厅邀请,对该省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进行培训。接受过凤凰卫视、南华早报、北京娱乐信报、第一财经、法制早报等多家媒体的采访,并被新浪网等十余家网络媒体大量转载。
梁先生为以下客户提供过顾问或内训服务(公开课客户不在下列内):
☆ 主办单位
☆ 学习受益
☆ 收费标准
980元/天/人,
新《劳动合同法》解读及企业应对策略和《新劳动合同法下常见劳动争议案件审判结果分析》两天课程优惠价1800元/两天/人,(包括教材资料费、午餐、茶点等)
☆ 联系方式
上课地点:上海-深圳
联 系 人:(Kathy)周青
电 话:021-65214838*805或811
传 真: 021-65210596
公司网站:www.free863.com
E-mail: peixun@free863.com
听课费用:980元/天/人(包括教材资料费、午餐、茶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