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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课程特色
☆ 讲师特征
☆ 课程背景
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在2007年12月29日获得通过,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该法案的出台,对劳动争议解决的模式和标准将会有重大的调整,对企业人力资源现有管理方式,对劳动争议仲裁的调解和处理带来深远影响。
十年来最重要的劳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已经颁布,已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该法律对现行《劳动法》及地方劳动立法的很多方面作了重大调整,比如,企业规章制度的有效性,企业在劳动合同签订中的告知义务,试用期与劳动合同期限的关系,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劳动合同的效力及解除条件,经济补偿金的支付等.劳动立法上的这些重大变化,将对企业人力资管理的各个方面甚至企业的经营管理带来巨大影响。发生劳动争议纠纷,企业该如何根据地区的具体情况应对劳动法律这种巨大变化,已成为一个迫在眉睫而又无法逃避的现实问题。未雨绸缪,已时不待我!
这两部新法出台后,各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将面临变革性的挑战和考验,传统的人力资源管理乃至全面经营管理模式,势必受到深远影响;劳动关系将更加复杂、劳资双方利益冲突将更加明显,劳动者的维权意识将明
☆ 参加人员
各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总监、人事主管、薪酬专员、绩效主管、培训经理、培训主管、培训师、招聘主管,企业法律顾问,劳资、工会、行政及各部门经理、主管等相关人员参加。
☆ 课程目标
掌握了解《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立法对人力资源管理现行操作提出的新要求;
帮助企业了解人力资源管理将会遇到的困惑和难题;
深刻理解《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带来的影响;
掌握如何采取积极措施应对,以确保相关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帮助企业在新法制环境下及时调整管理思路,维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了解新劳动合同法对人力资源管理现行操作提出的新要求
帮助企业了解人力资源管理将会遇到的困惑和难题;
深刻理解新劳动法对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带来的影响;
掌握如何采取积极措施应对,以确保相关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帮助企业在新法制环境下及时调整管理思路,维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了解在人力资源管理过程中,可能隐藏着哪些劳动争议;
提高预测劳动争议的综合能力;
 
☆ 课程大纲
课程详细大纲请来电索取
(第1天) 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深度释解到企业应对与运用技巧及典型劳动争议案件胜诉败诉剖析
期间将分享6个经典真实案例
一、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一般规定
★ 用人单位败诉原因透析。
★ 劳动关系、劳务关系、雇佣关系的区别?
★ 哪些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因劳动者占有用人单位财物而发生的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
★ 解决劳动争议的方式及其相互间的顺序如何?
★ 如何确定劳动争议案件的管辖?
★ 如何确认案件的当事人及代理人?(破产企业能否成为劳动争议的被诉人)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中的“企业方面代表”是指什么?
★ 关于以公开为主、不公开为辅的审理方式;劳动合同如何约定审理方式?
★ 仲裁委员会在处理案件时,如何适用法律法规?如何判定政策法律法规的效力等级?
二、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的调解
★ 企业
☆ 授课讲师
钟 先生(知名实战派劳动法律法规专家、原劳动保障部门劳动仲裁员)
钟先生,法律/管理双学士,通过国家律师资格考试,取得国家人力资源管理师和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长期担任国家人力资源管理资格认证培训导师。
曾任职劳动保障部门劳动仲裁员,审结劳动争议案件近400宗;拥有300余宗劳动争议仲裁诉讼代理经验,讲授劳动法及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课程近200场次;一直担任十多家企业的常年法律和管理顾问。
以独特的实际案例教学,将枯燥的劳动法律法规和管理理论溶入实际管理当中,课程生动有趣,深入浅出,让学员迅速学以致用。
业内声誉很高,已受训劳动法律法规方面的企业人士达6000余人,其中在2006--2007年为共计约上千名企业总经理、人力资源管理人士等主讲《企业如何应对全新<劳动合同法>》课程,接受过培训的学员均对其专业水平及讲授水平给予很高的评价;培训效果显著,深受学员的爱戴、企业的好评。
☆ 主办单位
☆ 学习受益
☆ 收费标准
☆ 联系方式
上课地点:上海
联 系 人:(Kathy)周青
电 话:021-65214838*805或811
传 真: 021-65210155
公司网站:www.free863.com
听课费用:1800元/人(包括培训、培训教材、两天午餐、以及上下午茶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