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in content
☆ 课程特色
☆ 讲师特征
☆ 课程背景
自2008年1月1日我国开始实行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以来,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先后颁布大量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涉及企业收入确认、各项费用列支比例调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税收优惠具体适用、针对非居民企业的税收管理、关联方交易转让定价和同期资料准备、企业重组、资产损失的税前扣除等等。与此同时,税务机关加大稽查力度,从国家税务总局到各省、市、区、县级税务机关密集开展范围不一的各项税务稽查活动,对企业纳税合规和筹划提出了极高的要求。尽快掌握企业所得税的合规内容和筹划活动的方向,对企业控制税务风险,降低税收成本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课程将详细解析最新的企业所得税法规,尤其将详细解读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以来的最新文件,通过大量案例分析和解答实务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帮助企业尽快掌握并熟练运用相关政策和技巧,从而降低税务成本和风险。
☆ 参加人员
税务总监、税务经理、税务专员等企业税务专业人员
财务总监、财务经理、财务主管等财务人员
总经理、董事会成员等企业高管
☆ 课程目标
理解所得税法对于纳税义务人的界定
充分掌握所得税法对于各种收入的处理和来源的判定
充分掌握所得税法对于各个扣除项目的限制和比例
掌握所得税法对各项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具体要求
掌握所得税法对各项税收优惠的具体适用
了解所得税法对企业重组和清算的处理
了解所得税法对非居民企业的管理要求
了解所得税法对转让定价和同期资料的要求
掌握所得税法对跨地区汇总纳税的相关规定
掌握所得税筹划思路的关键要点
☆ 课程大纲
一、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如何界定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什么是实际管理机构?如何判断?
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的税率有何不同?
哪些非居民企业取得股息、红利可享受低税率?
新法实施前居民企业间的股息、红利是否可以免税?
二、收入确认
所得税法上的收入包括哪些来源和形式?
税法上判断收入实现的原则是什么?
不同来源的收入应在什么时点确认收入实现?
什么情况下应确认视同销售?
视同销售的金额应如何确定?
三、费用扣除
什么是合理的工资薪金?
职工福利费应如何列支?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的税前列支有何要求?
赞助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在扣除要求上有何不同?
补充养老、补充医疗及商业保险等的税前扣除问题?
对手续费和佣金的列支税务上有何限制?
利息支出应如何扣除?
公益性捐赠的税前扣除有何具体规定?
财产损失税前扣除需要办理何种手续?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
哪些费用项目不得在税前扣除?
如何处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
☆ 授课讲师
☆ 主办单位
☆ 学习受益
☆ 收费标准
3600元人民币,包括授课费用、内部资料费用和午餐茶歇费用。
☆ 联系方式
上课地点:上海
联 系 人:(Kathy)周青
电 话:021-65214838*805或021-65210156
传 真: 021-65210596
公司网站:www.free863.com
E-mail: frpx@free863.com